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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4项地方法规草案新推出
时间:2013-05-13 15:33:04来源:作者:


    海南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南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计划安排暨2013年海南省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等4项地方法规草案。会议决定,将上述5项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3年财政部继续代理发行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券60亿元。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办好实事,动态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方案》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会议要求,地方债券资金要确保续建和收尾项目,审慎筛选新建项目;优先保障急需、必办事项,向效益好、进度快的项目倾斜。要切实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完善项目管理、验收、绩效考评和监管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和低效使用。

    《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对原有规定进行了多项修订,以解决现行统计管理规定存在的不足,更为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要。会议指出,统计是了解省情省力、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核心环节,着力加强行业统计和基层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高度重视统计成果的应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预警,增强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统计成果更好转化为生产力。重视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一批懂经济、精统计、肯苦干的统计人才。

    会议讨论通过了《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草案)》,指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是社会进步发展的表现,是适应当前开发建设形势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有关部门要抓紧开展对古树名木的普查和建档等基础工作,全面摸清“家底”,为依法加强管理和保护创造条件。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和《海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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