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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龙港镇:村民建房指标遭篡卖,行政复议决定如空文
时间:2016-11-03 14:22:57来源:新浪作者:佚名

  继媒体曝光浙江温州苍南县龙港镇李家垟村郑珠莲等28户村民建房指标遭篡卖事件一年多来,郑珠莲等28户村民日日等夜夜盼,最终等来的是政府职能部门间的相互推诿扯皮和一摞空无实效的行政文件。郑珠莲,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在接受采访时情绪已经跌落到了谷底,但她仍坚信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看到包括自己在内的28户村民问题的解决。

  事件回顾

  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李家垟村于1992年向本村村民发放集资卡,并约定取得相应用地指标后,为领取集资卡的村民申请和安排建房,包括郑珠莲等28户控告人在内交纳相应款项并领取了集资卡,后因各种原因,集资卡转让他人。李家垟村于2004年11月将发放的集资卡收回,并按集资卡注明的村民名字拟定建房名单。2002年7月,李家垟村取得了个人建房的农转用地13333平方米,李家垟村于2004年12月18日、20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包括陈乃孙等28户在内的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但是李家垟村在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包括陈乃孙等28户在内的90户均为无房户。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第九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并将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有关材料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予以公布。然而,李家垟村陈乃孙等28户又是怎么提出申请,程序是如何启动的?

  2006年2月15日,李家垟村苍土建字[2006]第162号《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并在村委意见栏上签署“同意建房”后加盖公章,连同无房户证明等材料一起报送有关部门申请建房用地,经苍南县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于2006年3月24日作出苍政地[2006]50号《批复》同意包括陈乃孙等28户在内的90户及其他24户使用集体土地建房。

  陈乃孙等28户《村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是李家垟村代为填报,未经陈乃孙等28户主亲笔签名确认,龙港分局是如何审核和审批的呢?据该局副局长黄夏宝出具的一份向上级主管单位苍南县国土资源局递交的一份未经加盖公章的“关于龙港镇李家垟村陈乃孙等人信访一事的调查报告”中文字表述:“因当时个人建房用地报批流程的不规范及以往的工作惯例,建房审批只需申请人所在村委提供报批所需材料,再由村干部或经办人代为签字。”此举的目的是“县局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曾开展私建服务到家活动,要求个人建房呈报表由用地股人员填写”。报告最后一段文字显示“鉴于以上情况,我分局下步准备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行文落款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但时近两年来,此案仍无果而终。

  李家垟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包括陈乃孙等28户在内均为无房户,此证明如何出台?事实与法律依据何在?

  2006年2月15日,[2006]162号《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户籍证明“户信息栏内显示户内总人数2人,但在“现有在册人口”栏内却出现登记为3人”,其行为是否涉嫌造假欺骗国家审批行为?

  与此同时,该28户控告人将冒名顶替的现住房户名单及手机号也递交了相关纪委等部门,要求彻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间,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30日作出“龙信访答字(2015)111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该28户个人建房项目已由温州市人民政府通过行政复议做出撤销决定,苍南县已予执行,县国土局对当时该项目审批背景及资料建档情况也做了说明,县住建局已撤销该项目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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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书》引用中性词“应该”,介词“若”表述,“应该说关于该28间个人建房违反规定审批的后续处理已基本完毕”,同时建议该28户“若你们想重新申请建房,可按现行无房户建房程序申请”。但当该28户来到龙港镇政府要求申请重新建房时,政府间的推诿不断重演,使28户村民彻底走向了申诉维权的死角,心中疑窦不断加重,在依法治国的当下,龙港国土局所谓的“私建服务”所产生的过错该由谁负责?县住建局撤销该项目规划许可后这些违章建筑依然存在,原本规划为六层结构的图纸,为何在实际建设中多加盖了一层?这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楼房为何难以最终撤除?对于全力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2017年或将通过镇改市的龙港来说,行政不作为或将是它难以面对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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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垟村超规划设计的违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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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记者组近期再次联合暗访得悉,龙港镇李家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一份“关于龙港镇李家垟村委严重违纪违法的报告”指称,“李家垟村委及个别工作人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村财务制度,私自更改村民会议纪要导致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涉嫌严重犯罪”。《报告》同时列举了有关该村“两委”集体挪用公款用于所谓“对外投资”和高息放贷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富强,一直是党和政府以及国家领导人关注的重点。

  近年来,愈益严峻的“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整体推进的最大“瓶颈”约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如何科学高效地解决“三农”问题亦成为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的焦点。

  龙港镇在面临即将镇改市的决胜阶段,如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是龙港各级政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保证,只有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当地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是百姓的众望所归。龙港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精神政策过程中能否做到吃透精神,统揽全局,于细微处体察民情,体恤民生,则是对龙港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和执政水平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多重考验。对此事件记者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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