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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深处的户籍制度
时间:2016-09-29 00:33:20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作者:

居延汉简中已经有关于个人户籍信息的记录

随着北京市户籍改革实施意见的出台,我国已经有31个省份宣告取消农业户口,这意味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户籍制度在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它和我国的赋税、徭役、耕地制度紧密相连,是关乎农业发展、百姓民生的重要制度设计。通过户籍制度变化这一小小的窗口,可以对我国农耕历史略窥一二。——编者

商代:开始对人口进行记录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是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都是以人丁为计量单位,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先秦两汉:正式户口登记区分不同户籍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始于秦献公的“户籍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同时加强了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着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

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将全国的地主、自耕农、雇农、佣工、商人,全部编入国家的户籍,这叫做“编户齐民”。从法律意义上说,所谓“编户齐民”,是指所有编入户籍的大汉居民,不论东西南北,不分男女老幼,都是国家的公民,与隶属于贵族的“私民”相对。汉代还采用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隋唐:户籍连着赋税和身份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一些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

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不在户口统计之列。

宋代:城市与乡村户籍出现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坊郭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对后世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中央集权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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