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宝贝|新 农 村|政策法规|三农之窗|区域经济|三农投资|农贸资讯|三农科教|文化生活|三农探索|三农人物|三农专题
写作大全|招工招聘|农资购销|农产购销|致富信息|书刊信息|农网导航|打假维权|三农服务|三农调查|三农论坛|三农内参
地方频道
您可以选择查看各地信息
请选择省:
请选择市:
请选择县:
[关闭]
政务频道
行政职能查询:
行政区划查询: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民工 -> 民工联盟
法院强执 二级伤残农民工获赔百万
时间:2017-04-24 13:13:03来源:中工网作者:

受雇拆除废旧设备被砸瘫痪 五个被告相互推卸赔偿责任

法院强执 二级伤残农民工获赔百万

  近日,来自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的农民工邢先生在轮椅上接过顺义法院执行局汤洋法官递过来的70万元执行款。至此,这起历时三年多时间的工伤赔偿案终于画上句号。

  拆除废旧生产线 身体被砸成瘫痪

  邢先生今年50多岁,是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农民。2013年4月底,邢先生的同村邻居邢某找到他,让他和另外几人一起去北京,为河北省衡水市的衡水永美纸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拆卸设备。

  要拆卸的设备位于顺义区牛栏山镇,是顺鑫腾飞公司长80米、高约3米的报废裱纸板生产线。邢某与邢先生约定的工钱是每天280元,而且包食宿。由于此前邢先生曾为陈某在别的地方拆除过旧机器设备,所以,很爽快地答应了。

  随后,邢先生与另外5名临时凑齐的人,一起乘坐邢某儿子开的汽车来到北京。不料,在拆卸过程中,邢先生被砸伤。其负伤时,正在使用倒链吊装设备。因他头顶上的横梁意外松动并突然掉落,他连躲闪的机会都没有。

  当天,邢先生先后被送至两家医院救治。2013年5月1日至8日在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其出院诊断为:胸11、12骨折脱位伴脊髓损伤,右侧胸腔积液,头部外伤。邢先生为此花费医疗费11万余元,但因伤势过重无法站起来了。

  此后,邢先生又花费35万余元进行康复治疗。司法鉴定机构认为:邢先生的伤残程度属二级,伤残率90%,需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人数考虑为2人,护理期限考虑为20年。

  5被告串通推责任

  伤者索赔85万元

  邢先生受伤后,为索要工伤赔偿款,将邢某、衡水永美纸制品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顺鑫腾飞公司、赵某等5被告告到顺义区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85万元。

  邢先生诉称,他被砸伤后,顺鑫腾飞公司与赵某为逃避责任,于2013年5月1日“倒签”、“炮制”了《废品买卖合同》和《安全协议》,以规避赔偿义务。该协议指出邢先生等使用的拆卸工具由赵某提供,与顺鑫腾飞公司无关。

  邢先生认为,他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衡水永美公司、陈某在拆卸、购买生产线时,将需要具备专业资质的拆卸工作交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顺鑫腾飞公司将大型生产线交付给无专业资质的个人拆卸,对拆卸大型设备可能产生的危险没有提供安全保障。由此,邢先生认为,在该公司对其经营场所内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尽到预警、通知义务的情况下,该公司应为其负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于该公司在其负伤后没有尽到保护现场的义务,所以,也应对其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庭审中,被告邢某、赵某辩称:不是邢某通知邢先生去拆旧生产线的,而是邢先生与陈某主动联系的邢某。邢某以为邢先生是陈某指派,所以邢某不是邢先生的雇主,赵某不是旧生产线的买受人,赵某、邢某与邢先生不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与赵某、邢某一样,被告陈某、衡水永美公司在法庭上也称,他们与邢先生素不相识,也没有雇佣他从事拆卸旧生产线工作,邢先生受伤,与他们无关。

  被告顺鑫腾飞公司同样认为邢先生受伤,与他们无关。理由是本公司只是生产线的出卖方。出卖人的义务是收到货款后,依照协议将生产线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指定的拆卸人员。顺鑫腾飞公司无权选取或决定生产线拆除机构或人员,也无权审查拆卸机构或者人员是否具有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更无权在拆卸过程中履行所谓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不同意邢先生的诉讼请求。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关闭】【顶部
>>相关文章
热点图片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