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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宇:聚焦供给侧关注农村改革三要事
时间:2017-04-27 00:33:48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作者: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新动能要求深化农村改革。这里我主要讲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相关的三个问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一个大的问题,牢牢把握住农村土地改革的制度,包括三权分置和规模经营。

  三权分置是重大制度创新。与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制度对比分析: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问题,也可以说着眼的是公平问题。实行三权分置,着眼的则是农业问题和农业配置效率问题,是怎么样通过三权分置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而提高农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劳动生产效率。

  另外,从主体资格来看,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取得的是承包经营权,有特定性和专属性。而三权分置着眼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经营权的获取有社会性和开放性。换句话讲,三权分置,承包农户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转让经营权,而第三方可以获得经营权。

  通过资源要素的优化,激活要素、激活主体、激活市场,因此三权分置是中国独有,是中国特色,是富有智慧的制度安排。

  关于规模经营问题。规模经营与三权分置高度相关,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当然,我们进行的规模经营要讲适度,就是现有承包农户户均规模的10-15倍。从收入和效益的角度讲,这样的规模可以使从事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农民,他的收入能够达到或者超过从事非农产业的非农就业人员。

  第二个大的问题,要把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重大战略。

  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之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位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主体有不同的定位要求。如果说传统农户、普通农户是保农产品供给保产出的数量问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则是要求解决包括降成本、增效益、提价值、争高端、促品牌,直至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等等。

  第三个大的问题,要准确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含义,把握产权制度的要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搞好了可以使农民增加第二份权利、第二份收入,这就是最大的意义。中国的农民有两份权益,一个是土地权益,一个是通过集体资产发展壮大以后得到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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