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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辽宁省灯塔市灌区管理处刘金良处长的公开信
时间:2020-01-17 14:29:27来源:举报投诉作者:佚名

  致辽宁省灯塔市灌区管理处刘金良处长的公开信

  ---农业用水收费不合理,增加农民负担

刘处长:

  您好。我是灯塔市张台子镇天河泡村的张德臣。我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实名投诉灯塔市灌区管理处在农业供用水计量上存在很大漏洞,导致农民种植用水远超每亩810立方米的行业用水定额,达到每亩1480立方米的超高用水量.我们农民对如此高的用水量深表怀疑,要求灯塔市灌区管理处提供有效的供用水计量数据,不能让广大农民交不明不白的水费,农业用水应合理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1.灯塔市灌区管理处拒不提供供水计量数据。

  我们村民曾多次要求灯塔市灌区管理处提供供水计量数据,可灯塔市灌区管理处以种种借口拒不提供.这违反了《辽宁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供水计量由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规定。

  2.灯塔市灌区管理处管理漏洞,导致水费失控,增加农民负担。

  我们村民曾多次到灌区管理处反映三处养鱼塘偷用水十余年不交水费,还有许多少报虚报用水亩数少交水费的现象,而用水费用要按面积均摊,这样就导致水费失控,增加农民负担。

  以上问题我们村民多次向灌区管理处反映,可是均没有结果,出于无奈我只能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反映情况,望您在百忙中予以关注,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我们村民的合理权益。我们要求灯塔市灌区管理处提供有效的供用水计量数据,不能让广大农民交不明不白的水费,合理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张德臣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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