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中华中医药学会方剂分会主任委员连建伟教授
《中医药法》,我是参与者推动者
我国中医药界泰斗董建华先生,是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34年前,他在全国人大提出来要制订“中医药法”,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后来,多方都在不断提议。2006年,也就是11年前的十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我专门做了一个提案,要求国家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后来,《中医药法》提上议事日程,并进行了多次修改,一直到去年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定下来今年7月1日实施。这是中医药界的光荣,也是中国人民健康的一个巨大福音。作为一个参与者,我觉得非常自豪。
我说一个细节。《中医药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讲到“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就是说,这个“中医药”不光是汉族的,我国所有少数民族都在内的,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我2006年要求国家尽快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后来我们在起草的过程中,我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来,这个《中医药法》必须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所有传统医药医学,后来被采纳。这一点很重要。
重要在哪里呢,56个民族都是属于中华民族,所以《中医药法》是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的一切民族的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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