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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8-08-21 01:05:55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作者:佚名

  财会〔2018〕19号

  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高等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 政 部

    2018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
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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