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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关于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公益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0-03-12 15:17:07来源:作者:
内容摘要: 为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的知晓率,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拟于2010年7月中上旬,进行为期10天的免费发放政策电视媒体公益宣传。现对能够承接制作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公益广告,并确保在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播出时间段免费播出的专业机构进行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为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的知晓率,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拟于2010年7月中上旬,进行为期10天的免费发放政策电视媒体公益宣传。现对能够承接制作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公益广告,并确保在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播出时间段免费播出的专业机构进行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公益广告 YJZX(2010)02号

  二、招标项目说明

  需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

  1. 公益广告的策划;

  2. 相关媒体专家邀请;

  3. 公益广告制作和播放机构审片通过;

  4. 协调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播出时间段免费播放时间、频道和至少30次的免费播出时段,并确保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资质条件,即: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传媒相关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要求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工程人员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广告制作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丰富的与中央电视台广告播出合作的经验。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 财务状况良好和业务稳定,近三年来工作业绩较好;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无纠纷。

  四、投标须知

  1.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同时投标;

  2. 投标方须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及投标单位资质简介等相关材料;

  3. 投标方须提供以往主要制作经验及代表作品名录,提供近两年来至少二个成功案例(视频DVD光盘);

  4. 有意参加邀请招标的单位,请下载报名表,并将企业简介、注册资金、资质证书和以往业绩等相关资料,于2010年3月2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递送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我中心将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有关企业进行招标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五、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张之华、彭春燕、何永培

  联系电话:010-62194258,010-62116622转3051/305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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