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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助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州院未检处探索保护、帮教未成年人新思路
时间:2013-10-18 15:50:50来源:作者:

  通州院未检处在认真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基础上,大力延伸、拓宽检察职能,采取了“四位一体“作方法,注重保护、帮教未成年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搭建家长课堂,确保未成年人上好人生第一课

  通州院未检处依托专业的社工,通过对本地、外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全覆盖”式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的偏差、缺位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未检处整合“问题家庭”中的共性问题,召集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重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教育缺失及危害进行反思,并就如何细化家庭教育,怎样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塑自信等现实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在场的家长对这种细致的帮教方式表示赞许。例如,郭某的家长在发言中表示:我们来京打工只想着赚钱,从小就疏忽了对孩子教育,今后我们将尽到关爱、教育孩子的责任,也希望检察机关、社会工作者与我们一道,共同帮助、教育这些犯了错的孩子。

  二、净化校园环境,提高未成年人预防和抵御犯罪能力

  校园是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第二家园,由于法制意识淡薄,我区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及侵犯未成年人学生的犯罪时有发生。为了提高未成年人在校生预防和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通州院未检处充分运用检察资源,组织4名法制副校长先后到北京市私立树人·瑞贝学校、玉桥中学、张家湾中学和现代音乐学院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直接受教学生达1000余人。为了增强实效性,未检处法制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摒弃了单纯灌输式讲授形式,而是采取了主题班会、讲座、展览、咨询互动等参与性极强的形式,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吸收,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三、依托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权利最大化

  通州院未检处在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爱心救助、心理辅导等基本职能基础上,创新拓宽检察职能,由一线检察官选编真实案例,编写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例选编》一书。全书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在深入浅出中讲授了法律知识,在图文并茂中传递了保护理念。在暑假来临前,前往通州区玉桥中学发送该书,获得了学生、老师的一致好评。

  四、平等融入社会,开通未成年人重生的绿色通道

  为了保障未成年顺利回归社会,通州院未检处在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之外,一方面创新探索了《跟踪帮教档案》制度,由未检处检察官定期向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并针对未成年人就学、就业、心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行一对一帮扶、矫正;另一方面还组织“青春激扬,放飞梦想”团康活动。截至活动月结束,未检处已为17名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帮教档案,5名未成年人参加团康活动,3名未成年人通过书写信件表达了感谢。例如,小丁刑满释放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并在一次来信中写道:检察官,是你们让我感受并懂得了爱,因为有你们,我学会了热爱生活,关心身边的人,谢谢你们,我现在生活的挺好。

  通州院未检处尝试整合家庭、学校、司法、社会力量,希望在履行自身职能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探索“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期实现开拓我区及检察机关保护、帮教未成年人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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