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近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644号),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市凡购买国家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内的消费者给予3000元一次性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