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余杭区乔司镇居民王某就“要求落户原籍并给予批地建房”等诉求,向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领导小组)写信并提交《关于请求信访事项复核的报告》,经查,2012年5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就王某上述诉求申请作出复核并送达《复核意见书》,因其不具备“落户原籍并给予批地建房”的条件,对其诉求未予支持。现王某就同一诉求仍然向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写信,且言辞激烈,我局遂向余杭区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属地政府进一步做好矛盾化解、安全稳控工作。2013年8月9日,代能进副局长率复查复核处工作人员赴余杭区进行督查,督查会上,原汁原味听取村、镇、区三级(政府、部门)对王某问题发生的背景、处理情况,与涉及政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与会单位一致认为王某“要求落户原籍并给予批地建房”诉求在政策层面无法予以支持。代能进副局长说,既然国家政策无法突破,那么我们应当要维护国家法律的刚性。但就王某目前情况,属地政府要实事求是、认真分析,作为曾为企业职工并未享受到福利住房等待遇,现有住所也不是合法、固定住所(不能办理权证),某种意义上讲属于无房户,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给予引导与帮助,从保障住房方面解决问题。最后,区、镇二级政府表示,下一步工作将进一步做好稳定、矛盾化解工作。由区信访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在政策框架范围内制定可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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