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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
时间:2010-05-19 16:22:34来源:作者:
  4月9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省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的情况汇报。会议由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谢卫东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梁肇洪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国资委、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执法检查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委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以后,湖南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总的来看,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思想重视。大多数部门都召开了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动员大会的精神,研究部署安排自查工作。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还召开厅(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自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对如何做好执法检查的协调、督办、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布置。二是措施有力。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知识产权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从有关处室抽调精干力量负责协调和处理具体事务,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对自查工作责任进行了具体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处室和单位。三是务实深入。目前,大多数部门在前期组织发动的基础上已进入自查阶段。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省财政厅将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作为专项工作纳入2010年教科文财政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省科技厅在要求有关处室和单位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还要提交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专题报告和财政科技投入绩效分析专题报告。省教育厅向省各高校下发了《关于组织湖南省高校”十一五”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调查的通知》,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向市州下发了《关于报送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调查表的通知》,收集200家企业的相关信息,为搞好自查提供翔实数据。省国资委将开展对省属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隋况的检查。前阶段省直各有关部门的自查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太平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对自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进展比较缓慢,查找问题不细,自查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汇报结束后,梁肇洪作了讲话,他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省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内生动力。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科技法制意识。二是要细化方案,深入查找问题。不仅要找出整改方面的问题,也要找出需要支持而加以解决方面的问题。三是要提出好的建议。不仅要提出改进工作方面的建议,也要提出完善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议。四是要客观总结。自查汇报材料要如实反映工作状况,如实反映工作效果,如实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数据要准确、全面、翔实。五是力求实效。要努力做到法律要知晓,投入要增加,力度要加大,效果要显现。
  
  谢卫东充分肯定了省直各有关部门前阶段所做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下一阶段一是要认真对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认真自查和总结本部门落实法律职责的情况,不应是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切实增强自查工作的针对性。二是要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注重边查边改。既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促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要按照执法检查方案总体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各个阶段、各个时间段的工作,确保执法检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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