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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走前妻的小轿车 被法院判刑4年零3个月
时间:2010-03-10 16:25:11来源:作者: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林伟桐)开走了前妻的小轿车,3天后发现前妻报案失窃,涉案男子谭志坚因此被番禺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4年零3个月,重审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谭志坚不服有罪判决,坚称开走汽车之前征得前妻同意不是盗窃。广州中院昨日二审此案。

  法院一审查明,2008年2月25日,谭志坚未征得前妻黄某同意,使用事前配备的车钥匙盗走斯派克牌小汽车一辆。同年7月1日,警方在广州一酒店将谭志坚抓获,并缴获被盗小汽车。

  公诉人指出,谭与前妻黄某在2007年10月结婚,之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便离了婚。黄某证言称,谭志坚在婚后一直向她借钱,因此双方还多次闹到派出所,离婚后两人再无联系,但谭志坚多次在深夜打电话骚扰黄某,甚至多次报警谎称黄某在家中赌博,给黄某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打扰。这些都足以说明谭志坚与黄某结婚并非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另有所图。

  而谭志坚在庭审中则称,他与黄某离婚后还是同居在一起(离婚不离家),而车子的保险、洗车、打蜡等一直是他打理,并且他用车是当面征得黄某同意的,而他开走小轿车后手机一直都是开着的,黄某可随时跟他联系,但黄某却选择了报警称车子被盗。

  公诉人反问谭志坚,为什么在被指盗窃后不到派出所交车,以便洗清罪名。谭志坚则称保险公司曾打电话给他,他当时同意到公安局交还小轿车,前提是黄某与他一同到公安局销案,但是黄某不同意,并且声称要“玩死我”,自己便赌气不将车子交回;而事实上黄某曾经伙同他人抢劫自己,自己也向公安局报了案,但是后来黄某交还了钱,自己便不再追究黄某的责任。

  法庭辩论阶段,谭志坚的律师提出,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收集关键证据,导致现在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证据难以收集。律师认为,黄某声称在离婚后便没有与谭志坚联系,那么可以调取谭黄两人的通话记录;谭志坚称小轿车的保险在离婚后也是由他办理,那么可向保险公司调取相关证据;黄某称谭志坚在离婚后用之前偷配钥匙盗车,那么可调查所偷配钥匙的时间地点等情况,但是以上的证据,公安机关都没有收集,本案的证据不清、事实不明责任在于公安机关。

  谭志坚昨天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声称自己是被陷害、被黄某下了套的。他希望法院重审,本着疑罪从无的态度,法庭宣判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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