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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效能监察扩范围提速度
时间:2010-03-11 16:51:34来源:作者:
  记者3月10日从省监察厅获悉,今年,我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将紧密配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扩展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将多项专项监察列入工作重点,为我省推进“两个加快”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

  今年我省更加注重专项监察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其中,新增开展对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专项监察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目标,相关监察机关将按照《四川省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对民族地区牧民定居计划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责任。

  继续开展城镇住房恢复重建进展情况专项监察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将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省监察厅将组织督察组进行督查。

  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察工作。根据2010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治理 “五乱”、“七进”活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省监察厅将组织督察组和暗访组,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抽查。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监察工作。省监察厅将从群众投诉中选择部分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线索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大力开展机关作风专项监察工作。监察范围从行政审批链条扩展到非行政审批部门,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在行政效能投诉方面,我省将进一步拓宽行政效能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机制,确保行政效能投诉办结率70%以上。加大自办和督办的力度,对群众投诉件查办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履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漂浮等问题,均可来电(028-82001199)或来信(成都市草市街2号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反映情况。(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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